時間:2023-07-05 作者:
項目名稱:魏明倫戲劇館經營性項目
項目編號:GXCT-WL-20230612-01
采 購 人:自貢市高新城市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采購方式:公開比選
采購預算:/
成交服務費:在前叁個月的培育期之內,服務費為月銷售額的 60 %;在培育期期滿至合作服務期限壹年之內,服務費為月銷售額的50%。
成交日期:2023年07月05日
成交供應商:四川白丁文化創意策劃有限公司
成交明細:(1)承擔魏明倫戲劇館經營性項目專業服務管理人員費用(茶藝師、評書演員、品牌策劃宣傳員、詠春拳教練、研學課程助教等),此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工資、社保費、福利等。
(2)牽頭負責魏明倫戲劇館經營性項目的運營、策劃服務(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供應商承擔),并與采購人商議一致后實施;
(3)承擔魏明倫戲劇館經營性項目所需茶品、飲品、活動道具及研學所需耗材等費用。
(4)需通過各種途徑,努力提高魏明倫戲劇館經營性項目的客流量,增加經濟效益。
(5)供應商員工與供應商須簽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合同,薪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薪酬標準,員工在職期間必須購買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保險;因供應商對外招聘人員所產生的各類勞動糾紛等事故由供應商負責。
(6)供應商未經采購人允許,不得隨意改變房間內的水電氣設施設備,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7)供應商未經采購人允許,不得擅自改動、拆除房間的建筑結構、裝修,如因供應商使用不當或故意損壞房間內的相關設施設備,除必須恢復原狀外,還須賠償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8)供應商不得將采購人提供的房間交予他人從事經營活動;更不得利用房間進行非法活動。
(9)魏明倫戲劇館經營性項目的經營責任由采購人與供應商雙方共同承擔;
(10)魏明倫戲劇館經營性項目的管理責任由采購人與供應商雙方共同承擔。
(11)魏明倫戲劇館經營性項目的安全責任由采購人與供應商雙方共同承擔,但排除供應商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出現的事故傷害。
(12)魏明倫戲劇館經營性項目的銷售額由采購人統一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