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7-17 作者:
自貢高新國有資本投資運營集團有限公司關于選聘“小微企業(yè)增信集合債發(fā)行提供法律服務”中介機構的比選事宜,經(jīng)評標委員會審查后,意見一致,推薦北京煒衡(成都)律師事務所為“小微企業(yè)增信集合債發(fā)行提供法律服務”的具體實施單位,服務金額為9萬元,我方予以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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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貢高新國有資本投資運營集團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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